必泽 发表于 2024-10-30 02:44:37

中诚30亿元信托兑付大限将至 工行拒绝承担主要责任(转载)

  1月31日是中诚诚至金开1号项目30亿矿产信托的兑付大限,工行是该项目的资金托管和代销行。但工行今拒绝承担主要责任。该案是否会成为打破信托“刚性兑付”潜规则的第一单备受关注。若违约真的发生,不仅整个信托行业会受到打击,还可能触发正在进行去杠杆化的中国金融系统的连锁反应。
  此前有国内媒体报导称,中诚诚至金开1号项目将如期兑付,其中将会由工行承担主要责任,中诚信托承担部分责任。但据路透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周四表示,不存在“中诚诚至金开1号项目”将由“工行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
  路透引述工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对此闻所未闻,完全不存在工行要为此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中诚信托于2010年推出“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截至2011年3月,两期信托共募集资金30.3亿元。
  但是,在2012年5月11日,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立案当天即被刑拘。
  早在2012年6月,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被曝光陷入困局,随着中诚-诚至金开1号融资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人被曝出涉非法集资,以及公司所在地山西省柳林县被曝出“崩盘”,至今,该事件如何处理尚未有结论。
  据中诚信托的调查发现,振富集团实际共欠民间债权人29亿元高利贷本金,加上中诚信托的30亿元,集团大约负债59亿多元。而山西振富集团或已破产清算完毕,总资产的估值不到5亿元。
  此前华尔街见闻曾引述21世纪经济报道对中诚案的分析认为,
  对信托公司而言,不要以为大行牵头的项目,甘心做通道就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尽调走形式,指望出了事银行可以兜底,或者发放贷款替换信托资金。而对银行而言,不要以为只是扮演代销角色就可以无视项目风险,毕竟客户是自己的,一旦出现问题,隐形的信用背书让后续问题的处理必将十分棘手。
  而野村证券经济学家张智威点评道:
  过去,类似事件已经发生过,但违约都避免了,因为信托公司找到方法偿付给投资者,有时甚至使用自己的资本。报道称,中诚信托拥有72亿元的净资本,这是其吸收损失避免违约的缓冲,但鉴于损失程度之大,中诚并不愿意承担该打击。
  这事件已经变成了中国国信托行业的焦点,因为利益相关者希望知道,这是否将成为中国投资者承担损失的首例案件。如果该事件真的如此发展,预期这将造成信托行业的情绪低迷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而且这还可能触发正在进行去杠杆化的中国金融系统的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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