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东光 发表于 4 天前

三打白骨精相关法制问题

  除“妖”亦须讲证据
  ——三打白骨精相关法制问题
  《西游记》第二十七回,讲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而后被唐僧逐回花果山的故事。它曾被改编成戏剧、电影、电视作品,至今在中国已是家喻户晓,在全世界也有一定影响。这些改编作品,多说那白骨精包藏祸心,为吃唐僧肉,变成少妇、老妇、老叟模样,花言巧语哄唐僧上当。孙悟空火眼金睛,疾恶如仇,一见妖魔便使出手段打死。唐僧则被妖怪欺骗,加上猪八戒在旁边挑唆,不仅责怪悟空鲁莽,最后竟不顾师徒之份,执意将他赶走。表现的都是孙悟空如何机敏果断,爱憎分明;唐僧是敌我不分,机械呆板;猪八戒是谗言谗语,让人讨厌。这种演绎,固然有扬善抑恶的念想,且可在茶余饭后,逗人一乐。但与《西游记》原著想要表达的思想,相去甚远。
  此回书的要害,在于降伏罪犯时必须要有证据,要讲斗争的策略与方法。孙悟空一片忠心与满腔热情,固然可嘉,但在除妖时,不讲策略,忽略了取证;唐僧则要凭证据说话。事情发展的结果,是让白骨精钻了空子,孙悟空被开除出取经队伍。其间蕴含的道理,十分深刻。特成此文,供大家批评。
  一、三打白骨精故事的新解读
  白骨精的作案动机,是想要吃唐僧肉;她所采取的手段,全是围绕这一动机。但是,她的行动是通过伪装隐蔽进行的。除了具备火眼金睛的孙悟空之外,无论唐僧、猪八戒还是沙和尚,都无法识破这种伪装。
  白骨精一见到唐僧,就起了贪念。在没有伪装的情况下,企图直接出手。书中描写孙悟空受唐僧之命化斋,去南山上摘取毛桃时,惊动了妖怪:
  果然这山上有一个妖精,孙大圣去时,惊动那怪。他在云端里,踏着阴风,看见长老坐在地下,就不胜欢喜道:“造化,造化!几年家人都讲东土的唐和尚取大乘,他本是金蝉子化身,十世修行的原体。有人吃他一块肉,长寿长生。真个今日到了。”那妖精上前就要拿他,只见长老左右手下有两员大将护持,不敢拢身。他说两员大将是谁?说是八戒、沙僧。八戒、沙僧虽没什么大本事,然八戒是天蓬元帅,沙僧是卷帘大将,他的威气尚不曾泄,故不敢拢身。
  此处对妖怪的描写,是隐藏在云端,“踏着阴风”。《西游记》中,凡是“阴风”相随的,都是擅长于耍阴谋诡计,惯用欺骗手段哄人的妖怪。如第六十四回中荆棘岭上的木怪,就是如此 。但直接出手,她的手段不够高。别说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就连八戒与沙僧,她都不敢拢身。
  硬的既然不行,就来软的。于是妖怪拿出自己的杀手锏,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花容月貌妙龄女子,前来斋僧。唐僧倒还有分寸,闻都没闻她送来的斋饭。却把个猪八戒馋急了,一嘴把罐子拱倒,张口要吃。此时,孙悟空摘桃归来,一见是个妖精,不顾唐僧劝阻,一棍子就将其打死。 不过,她并未真死,而是采用解尸法,留下一个躯壳,化作阴风预先跑了。
  白骨精给人的印象,是容貌姣好,心地善良,又是还愿斋僧,又是“修路补桥”,“爱老怜贫”。从她口中得知,似乎她的全家,都是天下第一好人。更重要的,是她以弱者的姿态出现,并未给唐僧造成半点事实上的伤害。她没有任何不足,更别说可以让人信服的打杀理由。可就是这样一个“无故(辜)平人”,被孙悟空一棍子打死了,叫唐僧如何不恼。于是念动诀咒,让孙悟空头痛难耐。
  在这种情况下,孙悟空被动地想到了证据。
  行者道:“师父莫怪,你且来看看这罐子里是甚东西。”沙僧搀着长老,近前看时,那里是甚香米饭,却是一罐子拖尾巴的长蛆;也不是面筋,却是几个青蛙、癞虾蟆,满地乱跳。
  可惜的是,他所提供的证据,被猪八戒一句话给推翻了。
  长老才有三分儿信了,怎禁猪八戒气不忿,在旁漏八分儿唆嘴道:“师父,说起这个女子,他是此间农妇,因为送饭下田,路遇我等,却怎么栽他是个妖怪?哥哥的棍重,走将来试手打他一下,不期就打杀了!怕你念什么《紧箍儿咒》,故意的使个障眼法儿,变做这等样东西,演幌你眼,使不念咒哩。”
  于是唐僧再念动咒语,让孙悟空大吃了一通苦头,还扬言要将他赶走。
  (唐僧)手中捻诀,口里念咒,行者就叫:“头疼,头疼,莫念,莫念!有话便说。”唐僧道:“有甚话说!出家人时时常要方便,念念不离善心,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你怎么步步行凶,打死这个无故平人,取将经来何用?你回去罢!”
  猪八戒一个“栽”字,份量确实重。孙悟空杀了人,反而栽赃受害者。此话一出,能不让唐僧三思!此时的人证与物证,都在将“受害人”指向白骨精,“作恶人”指向孙悟空。第一,人证。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谁是人是妖,没有第二人能为其作证。孙悟空说那女人是个妖怪,想要吃人。有谁是她的受害者?没有。此时的白骨精,没有造成有谁被害的事实,而其想捉拿唐僧的犯罪意图,只有她自己知道。孙悟空虽然清楚这一点,却没有任何相关的证据。人家的尸体躺在地上,在唐僧与猪八戒看来都是确切的事实。现在这二人都在指控孙悟空打杀无辜好人,因此人证有利于白骨精。第二,物证。孙悟空所提供的白骨精实施犯罪时留下的物证,即那些长蛆、青蛙之类,确是白骨精所留,但有多种解释的可能。第一种如孙悟空所说,第二种即如猪八戒解释。孙悟空会使障眼法,怕紧箍咒,猪八戒知道,唐僧也知道。他要存心害人,诬人为妖,不过是一念间的事。从事理推断,他有使用障眼法,为推卸责任而提供伪证的可能。唐僧亲眼见孙悟空打死了人,物证也存在多种解释,不能算作确切证据,故他宁可相信猪八戒。因此,就算孙悟空一片赤诚,满身是嘴,也无法在唐僧面前为自己开脱打死人的重大责任。
  猪八戒为白骨精辩护,从情理上说有点讨嫌,从法理上说是应该的。因为正常处置犯人,必经审理。其中辩护人必不可少。不过,为什么是他而不是沙和尚出面来说这话,小说中有一处描写可对此作出解答。
  书中描写那怪脱身之后,停在云端,把孙悟空恨个要死:
  “几年只闻得讲他手段,今日果然话不虚传。那唐僧已此不认得我,将要吃饭。若低头闻一闻儿,我就一把捞住,却不是我的人了?不期被他走来,弄破我这勾当,又几乎被他打了一棒。若饶了这个和尚,诚然是劳而无功也,我还下去戏他一戏。”
  白骨精这一自述,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她送的饭,闻都不能闻,一闻就要着魔手。唐僧没闻,还算保有几分清醒。但猪八戒因用嘴拱倒那饭,已是中了魔法。加上他本来就贪嘴,又喜欢挑唆是非,所以在此一直与孙悟空过不去,无意间成了白骨精的辩护人。第二层意思,孙悟空是她捉拿唐僧的最大障碍。要想阴谋得逞,必须先搞定孙悟空。所以,她的第二变与第三变,都是针对孙悟空而来。
  白骨精的第一变,所留犯罪证据少之又少,因而让孙悟空吃了不少苦头。她的第二变,犯罪证据更是微不足道。她是有意让孙悟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将自己打死,用悲情牌、苦肉计离间唐僧师徒,使之发生内讧,达到惩治孙悟空的目的。
  请看描写:
  好妖精,按落阴云,在那前山坡下,摇身一变,变作个老妇人,年满八旬,手拄着一根弯头竹杖,一步一声的哭着走来。
  八戒见了,大惊道:“师父,不好了!那妈妈儿来寻人了!”唐僧道:“寻甚人?”八戒道:“师兄打杀的,定是他女儿。这个定是他娘寻将来了。”行者道:“兄弟莫要胡说!那女子十八岁,这老妇有八十岁,怎么六十多岁还生产?断乎是个假的,等老孙去看来。”
  好行者,拽开步,走近前观看,那怪物——
  假变一婆婆,两鬓如冰雪。走路慢腾腾,行步虚怯怯。弱体瘦伶仃,脸如枯菜叶。颧骨望上翘,嘴唇往下别。老年不比少年时,满脸都是荷叶摺。
  行者认得他是妖精,更不理论,举棒照头便打。那怪见棍子起时,依然抖擞,又出化了元神,脱真儿去了,把个假尸首又打死在山路之下。唐僧一见,惊下马来,睡在路旁,更无二话,只是把《紧箍儿咒》颠倒足足念了二十遍。
  那怪变作老妪,“一步一声”哭着走来。这老远就哭天喊地,为的是给唐僧师徒一个明确的信号,特别是要让唐僧知道,因为只有唐僧能惩治孙悟空。她哭什么,小说没写明,我们也不知道。猪八戒说是“他娘寻将来了”,只是一种推测之辞,是心虚的表现。她姑娘去给女婿送饭,还没有多大功夫,“女婿”也还没有收工回家,她怎么就知道其送了性命?这从事理上是说不过去的。孙悟空呢,他只知道那是个妖精,所以随口一句:“怎么六十多岁还生产?断乎是个假的。”不过,他对妖精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出现,没有过多的考虑,在处置时显得有些急躁。不仅抢着过去要看个究竟,而且是“更不理论,举棒照头便打”。这正中白骨精下怀。那白骨精,是毫无抵抗,顺顺利利接受被打死这一事实。因为她知道本来就不是孙悟空的对手,如果反抗,就暴露了妖精的真面目——能和孙悟空对峙的,决非等闲之辈,何况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婆。不过,不是真的死,而是再次化成阴风溜走,在现场留下一具假尸。余下的事,就让孙悟空自己去面对唐僧。
  果然,唐僧一见那具尸体,二话没说,就把紧箍咒反复念了二十遍,把那“行者头,勒得似个亚腰儿葫芦,十分疼痛难忍”,还要孙悟空走人。你想,孙悟空对猪八戒的反驳,从表面看有力,不过都是言语上的争执,在法理上是不能作为证据的。那“老婆婆”没有做出任何实质性危害,甚至连唐僧的面、她女儿的尸体也没见到,只是哭了几声,就被打死,真的存在冤案的可能。她到底是那少妇的母亲,还是另外的邻居家的太婆,没人能够说清。八十岁年纪,“满脸都是荷叶摺”,面目丑陋,乃至哭几声,都不是犯罪。孙悟空虽然认得她是个妖怪,却是无凭无据,又没有经过任何人——包括其师父唐僧在内的允许,擅自作主,一棍子又将其打死,在法理上明显说不过去。道理还和前面一样,孙悟空说是“妖怪”,她就真的是妖怪吗?唐僧不信,每一个有常识的肉体凡胎之人,都不会相信。白骨精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孙悟空不动脑筋,只凭一腔热血,自己往白骨精的圈套里钻,是没有法制观念而生的一个悲剧。
  孙悟空一打二打白骨精,脑中的“证据”观念非常薄弱,吃了大亏。第三打时,白骨精的设计仍然是针对孙悟空,而孙悟空也有了一些关于证据的初步概念,但找的却不是能说服唐僧的证据,故吃的亏更大。这次,白骨精变成老公公的模样,迎上去见唐僧时还口念佛经,显得非常虔诚,更有修养。
  请看描写:
  行者掣出棒来,自忖思道:“若要不打他,显得他倒弄个风儿;若要打他,又怕师父念那话儿咒语。”又思量道:“不打杀他,他一时间抄空儿把师父捞了去,却不又费心劳力去救他?还打的是!就一棍子打杀他,师父念起那咒,常言道,虎毒不吃儿。凭着我巧言花语,嘴伶舌便,哄他一哄,好道也罢了。”好大圣,念动咒语叫当坊土地、本处山神道:“这妖精三番来戏弄我师父,这一番却要打杀他。你与我在半空中作证,不许走了。”众神听令,谁敢不从?都在云端里照应。那大圣棍起处,打倒妖魔,才断绝了灵光。
  孙悟空面对妖怪,在打还是不打上做了一番权衡,最后决定还是打。因为不打的话,既长了那怪的威风,还会让师父遭难;若打,又怕师父念紧箍咒。无奈之下,他找来当坊土地、本处山神,给他“在半空中作证”。然后奋起一棍,断了妖怪的灵光。让其显出原形,化成了一堆粉骷髅,并且脊梁上还有“白骨夫人”字样。
  从法理上说,犯罪证据有存在的客观形式。关键之处,在于其可以为人的认识所感知。如果不具有能为人们在现有条件下所感知的形式,它就不能被人们认识并被用作证据证明案情。并且,它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切主观想象都不可以作为证据。土地与山神,都属于神。他们与孙悟空,是可以互相沟通的。但是与肉体凡胎的唐僧,却无法沟通。他们可以协助孙悟空把妖怪降住,不让它再次逃走,却无法在唐僧面前显示真身为孙悟空作证,只能远远地在“云端里照应”,那唐僧又如何知晓?唐僧只有到西天见到如来后,才能与神沟通。因此,一堆粉骷髅与脊梁上的“白骨夫人”字样,尽管都是真相,都是“神证”,但在猪八戒的“辩护”下,却成了主观想象而无人相信。此番证明只能给神看,也就是孙悟空自己看。作为肉体凡胎的唐僧,不可能相信孙悟空给他说的神话。
  唐僧认为孙悟空无端杀人,并一再动用“障眼法”一类“伪证”手段为自己开脱,罪不可赦,于是一气之下,将其驱逐出了取经队伍。其矛盾的核心,即在于有无法理证据。小说中唐僧对孙悟空说的一番话,最能表现这一核心。
  唐僧道:“猴头!还有甚说话!出家人行善,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行恶之人,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你在这荒郊野外,一连打死三人,还是无人检举,没有对头。倘到城市之中,人烟凑集之所,你拿了那哭丧棒,一时不知好歹,乱打起人来,撞出大祸,教我怎的脱身?你回去罢!”
  此中的“检举”二字,尤为关键。做事,要经得起“检举”。也就是要讲证据。没有证据,就经不起检举;经不起检举,就是犯罪,就脱不了干系。唐僧行事,虽不知变通,却也中规中矩,从法理上说,并无过错。他要讲证据,孙悟空却拿不出证据。因为孙悟空提供的所谓证据,都被猪八戒的“谗言”一一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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