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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1 04: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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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控告人王琇和汪霞夫妇系湖北省黄石市现役军人家属,在承租黄石市广场路小学位于黄石市南京路精品世界06号门面门面房过程中,与黄石市金帮体育用品商行【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黄工商【2002】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了黄石市金帮体育用品商行营业执照,并进行了公告】及其经理刘烨(曾用名刘鸿斌)发生经济纠纷。以原中共黄石市委纠风办主任王世武黄石港区法院副院长夏开炳为首的一批共产党人滥用纪委法院监督职权,以权代法,下发《关于交办广场路小学及校长陈楚才有关问题的函》,干预司法,与民争利,严重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以纪委名义收受一百万不明帐目和刘烨窜通一气,四处活动,串通司法,并对基本的主体不符于不顾,违反程序多次作出错误判决,又对正确的终审判决进行改判,导致我承租的门面房丧失租赁权利,王琇在与刘烨有转租合同的情况下,他们通过关系违反程序帮其翻案,给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举报内容;夏开炳院长的儿子夏星在东楚律师事务所,东楚律师事务 所为黄石金帮体育用品商行【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黄工商【2002】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了黄石市金帮体育用品商行营业执照,并进行了公告】及其经理刘烨代理起诉黄石市广场路小学一案。由于这种关系该案一审极为不公,违反法定程序,将本案当中的利益关系人拒之诉讼之外,制造了一个错案,冤案。特揭露如下:本来广场路小学,是与我签订的6号门面租赁合同,刘烨从我手中是次承租人。但是刘烨为了抢占这个门面,在黄石港区法院恶意起诉广场路小学,在一审过程中,我作为利益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广场路小学也申请追加我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一审法官桂鹏在离开法庭请示有关院领导后予以口头拒绝,这是夏院长的主观“个人意思’对这么严肃的申请事项,法院竟然没有任何书面裁定,本案一审违反法定程序,用简易程序,草草收场,将我拒之诉讼之外,剥夺我的合法权益,一审判决是一个错案、市中级法院已发回重审,追加我为第三人。作为一个法院领导这样玩猫腻,为儿子谋利,有意制造错案,是对法律的最大亵渎,广小和我上诉中院后,中级院经过多次调查撤消原判,终审判决我与广小合同成立,之后夏开炳,市纪委王世武等人滥用纪委法院职权,以权代法,下发[关于交办广场路小学及校长陈楚才有关问题的函]干预司法,与民争利,以纪委名义收受一百万不明帐目和刘烨四处活动,串通司法,并对基本的主体不符于不顾,违反程序多次作出错误判决,又对正确的终审判决进行改判,导致我承租的门面房丧失租赁权利,王琇在与刘烨有转租合同的情况下,他们通过关系违反程序帮其翻案, 给我造成损失,期间由于买通司法人员,让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黄石市中院于2013年8月26日(距离上次终审判决一年多)又作出[2013]鄂黄石中民再字第00026号判决,(1)撤销本院[2012]鄂黄石中民一终字第00036号判决。(2)维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港民重字第7号民事判决。因刘烨与他人合伙为阳新县检察机关盖办公用房等,故他有勾结检察机关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找关系人,秘密协调“抗诉”事宜。由此导致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与此前的判决完全相反的结论,现在作为一个法治社会,出现市个别领导越权干涉,收取钱财,置法律于不顾,严重违纪违法。反复干预和影响司法裁判,强烈要求坚决查明真相,依法纠正错案,批准进行再审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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