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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2 14:30:31 | 查看: 5| 回复: 0
  2日 下午两点左右 当记者来到(厦门市思明区曾瘄安132号饭店)一家小饭店吃饭,遇到一家黑心的店。记者点了2盘十几块钱的菜。而上来的时候却不是当时所点的菜,且价格变成了每盘几十元。且态度恶略。当记者以一盘18块钱的抄花蛤价格不对。台湾丸子变质不能吃,消毒碗筷没动算钱,没有发票为由与店老板理论,遭到店老板与其丈夫用酒瓶的殴打。店老板扬言”黑的就是你们外来客,不黑你们 我们怎么赚钱?报警不好使 派出所长是我哥,随即店老板冲进厨房拿出菜刀对着记者一行人“今天你们谁都不能走,要么拿一万块钱了事,要么我就搞SI你们,我SHA过人!!!
  !
   记者被肇事者砍伤了头部 及手部在送医过程中曾因失血一度昏迷。此次纠纷造成记者头部头皮开裂及手部开裂,头部留下一条深半厘米长8公分的口子做CT显示有脑震荡情况出现。头部与手分别缝合了7针与4针。在医院诊断结果是构成伤害 并有医院主任开据的单据签字。
  记者的朋友随即报了警。 下午5点左右记者的朋友与打人者一同来到了厦门市公安局曾瘄安边防派出所。(派出所地址厦门市公安局曾瘄安边防派出所
  电话0592-2511110 /0592-202379 )
  当记者在医院包扎后带着医院单子,诊断结果及CT片子来到派出所。在没有提供任何信息及伤情报告的情况下,被派出所告知已经结案??
  厦门市思明区边防派出所在没有做出任何调查与取证的条件下肆意下结论说:你们醉酒打人 毁坏店里物品并强行要求记者索赔店主的金项链1万多元。记者索要医疗费无果反被索要赔偿。目前已结案。不能再改判了并要我们花钱私了。如果不私了就先把记者一行人以妨碍公务罪拘留15天,要你们在里头过年。当时记者一行人被关在派出所二楼同时,透过二楼窗户看到肇事者贿赂派出所一行人的一幕。
  如果不交钱就不放人!记者不服调停要打电话被强行制止。记者一行人无奈之余只得交了钱。记者一行人在没得到公正裁判与赔偿的情况下反被讹近万元,一位于鲁川警官给出的理由更令记者吃惊:你们是旅游的 吃亏是正常的 有哪个来这旅游的没被黑过。你们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 在记者惊愕中 把打人肇事店主与她丈夫放走了。 随即一名姓石的所长警官丢出一句 你们是要被拘留还是要接受调解自己决定吧,并强行扣压了记者的医院给的单据及CT片子等证物,厦门市公安局曾瘄安边防派出所在没有公平公证审理及保护旅游者权益下,
  反而成了当地黑商户的帮凶保护伞。这就是厦门 !!!!照片是现场取证时候拍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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